职业卫生管理内容
1、工作场所的管理
2、档案资料的管理
具体要做到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六)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二、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的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三、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等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四、职业卫生档案是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交接工作。
五、职业卫生档案涉 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六、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有关规定移交保管。